古代赘婿的处境和地位怎么样?
发布时间:2022-11-24 17:32:01所谓赘婿,就是上门女婿,与传统婚姻模式中,女方嫁入男方家生活相反,赘婿要嫁入女方家生活,也就是入赘,今人俗称“倒插门”,说文解字中注“贝”古时曾用作货币,“敖”有仓房义,表示赘是将家中贮藏的东西拿出去抵押。赘本意是抵押,引申指多余的、无用的。
在先秦时期,穷人家会把儿子卖给他人,称其为赘子。赘婿一词也就是在此基础上引申出来的,其实质如同奴婢,由此可见,赘婿的地位之低。赘婿的历史很悠久,在战国末期就普遍存在了,特别是在秦国,秦国实行商鞅变法后,
要求男孩长大了,必须成家,并分出去过,以此来鼓励声誉。有些人的家庭比较贫困,娶不了媳妇,国家就会鼓励他们入赘到别人家去。由于通常只有生活贫困的人才会入赘,因此赘婿容易被世人看不起。唐宋以后,中国社会逐渐世俗化血统和门第观念淡化,人们对这些的态度才宽容了些。
一些世家和官员为了攀附权贵,甚至还乐于入赘豪门,例如大诗人李白一生中两次入赘,并且还都是宰相之家,但是,入赘后的李白并没有以内息的身份维持,反而活出了精彩的人生。
这种豁达的态度,实在令人钦佩。古代的入赘婚主要有两种类型,一种是未婚女子娶赘婿,另一种是寡妇娶赘婿。未婚女子娶女婿,是婚姻的主要类型,这是因为女方家没有儿子,就会招女婿进来延续家族香火,更重要的是保护家族财产。
在古代,没有儿子的家庭会变成绝户家庭,俗称绝后,不仅香火中断,还可能被亲戚吃绝户,瓜分财产。但如果家族有女儿,就可以通过招女婿来避免绝户,女儿和女婿所生的儿子就成为家族的继承人。有儿子的家庭也可能招赘婿,
有些小户人家,儿子太小,就招赘婿来承担家庭劳动的重担,实际上是招来了一个劳动力;还有一些权贵家庭溺爱女儿,不希望女儿外嫁,也会把女婿招进来,这种类型的入赘婚,相对比较少见。古代还有寡妇娶赘婿的情况,古人称之为街角夫或街角婿,年轻的寡妇为了抚养子女,保全家业,便特意去招夫婿进来,以免被吃绝户。
元杂剧《窦娥渊》里窦娥家就是绝户,所以张驴儿父子赖在他家里不走也是变相的吃绝户,张驴儿的父亲甚至还说,老汉自到蔡婆婆家来本望做个街角夫。在古代,赘婿根据服务期限的不同分为养老赘婿和年限赘婿:养老赘婿一辈子都得住在女方家,自己和孩子都得随老婆姓;固定期限女婿会在入赘时预约,期满后,男方可以回娘家,被称为归松,但是生下来的孩子必须留在女方家,
年限赘婿具有原始社会不易婚的性质,如果服务得好,归松时,还能分得一笔财产,至于服务的期限,根据可见的史料记载,长的22年,最短的3年,大部分都是10年以上。电视剧里的赘婿,人财双收,是人生赢家,而古代真正的赘婿却没有这么红火,赘婿,进门之后,你要处处看你公公和老婆的脸色。如果你老婆不愿意和你同房,你只能睡别的地方,想纳妾,那更是做梦了。
入赘后,男方成了生育机器,目的是传宗接代。宋人戏称女婿是布袋即补代的谐音,意思是利用女婿延续宗族;还有一种解释是,赘婿就像一个装在布袋里大气不敢出的人,意思是赘婿经常在老婆家受气。赘婿还是要工作的,尤其是小户家庭,赘婿是家里唯一的男性劳动力。赘婿的劳动强度,可以参考《西游记》里高老庄的上门女婿猪八戒。古代的赘婿不仅在家受气,还被国家法律歧视,
据《睡虎地》竹简记载,赘婿既不能入良民户籍,也不能分得国家分配的土地,更不能做官。他的后代第三代以后才能做官,并且他的子孙都会被打上赘婿后代的标签。古代赘婿还是国家薅羊毛的首选。汉武帝在大量派人驻守边疆的时候,就下了“七科谪戍”的诏令,要求有七种身份的人守边,第一种是贪官,第二种是逃犯其次就是赘婿。
在古代,赘婿的继承权是受到限制的,顶多给住到一定年限的女婿一笔遣散费,他无权继承财产。养老女婿可以继承财产,但是很难继承所有。首先是有时间的要求,要结婚满三年才有继承权。如果入赘的家庭有收养继子,一般会与被收养的继子分享财产。如果入赘的家庭中有儿子或者养子嗣,那么赘婿可以得到将更少或是没有。
就算岳父有遗嘱,让赘婿多继承,真正的司法也不会支持。北宋就有类似的案例,小舅子和赘婿之间有财产纠纷,
赘婿拿出岳父的生前遗嘱,写着我女婿可以得到七分财产,我13岁的儿子得三分财产。探官探了探他的遗嘱,对赘婿说,你公公是个聪明人,那时年幼的儿子在你手里,如果分给他70%的财产,你很可能早就杀了他。
最后赘婿只分到了三分财产,而小舅子得到七分。在古代,男人做赘婿,主要还是因为穷,不想努力,贪图金钱和地位,所以选择了捷径。那么,在古代,有没有人不是为了钱,仅仅是为了爱情而自愿入赘呢?
那还真有,清代河北西朗县有一个叫李生的人,仰慕一位贤淑的女子,主动入赘到女方家去。可见,当遇到真爱时,钱和权都得靠边站。